中小板上市公司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贷款? 2019-12-14 中小板上市公司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贷款? 答: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(2015年修订)》6.3.2条规定,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、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。 <<投资者交易、申赎跨市场股票ETF时,应当遵守哪些规定? 中小板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,是否需要履行披露义务?>>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: 随便看看 投资百事通|博时基金于文婷:个人养老金投 《股票入市指南》第二十六期:上市公司主要 投资“开源指南”,读懂“分红权” 一分钟读懂上市公司报告 | 七十三【什么